苏州市住建局发布4号文件四项举措为房企减负
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月28日公布苏寄居建房〔2020〕4号文件,主要为关于应付疫情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身体健康发展的通报,意图为在苏房企减负。明确如下。各市、区住建局(委),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,各有关单位:为了解秉持国家、省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,反对房地产企业大力应付疫情影响,同时避免房地产开发企业、施工企业因疫情影响盲目抢走工期从而引起安全性生产、工程质量等次生问题,经市政府研究表示同意,现将有关事项通报如下:一、对2020年1月24日前土地已成交价并已转入实质性启动阶段的房地产项目,因脑溢血疫情影响其前期规划、施工申请、工程进度等情况的,申请人预售时原形象工程进度拒绝调整为按投资额计算出来,申请人预售部分已完成25%以上投资才可(房地产信用等级为D级的企业按原标准继续执行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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